张道弘律师,中共党员,北京市盈科(茂名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法学本科毕业,学士学位。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,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。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、茂名市律师协会会员。
张道弘律师专注于涉嫌各类刑事犯罪的辩护,以及民事案件中的合同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离婚纠纷、交通事故纠纷、土地侵权纠纷、工程款纠纷、房产纠纷等案件研究。
亲办案例(同类案例中代理过多宗案件的,不重复列明,仅列部分案件):
刑事辩护案件:
1、李某某涉黑、涉嫌敲诈勒索案(审查起诉时提出某事实证据不足的法律意见,后该事实不起诉);
2、邵某涉嫌开设赌场案(被起诉指控涉案赌资三千多万,最后仅认定赌资四十多万);
3、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(法院判决缓刑);
4、钟某某涉嫌强奸案(庭审当天无罪释放);
5、罗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案(宣判后仅剩七天刑期);
6、吴某某涉嫌盗窃案(宣判后仅剩三天刑期);
7、陈某涉嫌抢劫案(作他罪辩护,后法院判决寻衅滋事罪);
8、钟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(法院判决缓刑,当天释放);
9、岳某涉嫌诈骗案(同案犯成功诈骗,起诉岳某指控其需同担责任。后判决岳某未遂,同案犯既遂的情节不归责于岳某);
10、宁某涉嫌诈骗案(后不予批准逮捕,并决定不起诉);
等。
民事行政案件:
1、梁某被诉承担支付货款责任(判决梁某不需担责,驳回对方诉求);
2、佛山某厂追讨货款系列案(判如所请,判令对方支付货款);
3、何某某交通事故受害索赔(判如所请,判令对方支付赔偿金);
4、陈某离婚案(调解离婚);
5、某论坛和江某被诉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案(判决不构成侵权,无需担责);
6、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(判如所请,判令对方履行合同);
7、赖某被诉侵占房屋案(证据不足,驳回对方诉求);
8、林某被诉家庭继承纠纷案(驳回对方起诉);
9、杨某、吴某因交通事故被诉案(一审代理但败诉,后继续代理二审要求发回重审,得到支持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,重审阶段继续代理,后胜诉,支持我方观点);
10、吴某诉他人排除妨碍案(判如所请,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);
11、某经济合作社诉某医院土地侵权纠纷案(判如所请,判决对方立即停止侵害)
12、崔某诉离婚协议部分条款无效(判如所请,确认涉案条款无效);
13、李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(判如所请,判令对方支付工程款);
14、某局被诉行政纠纷案(驳回对方诉讼请求);
15、陈某某共有权确认纠纷案(判决确认陈某某对涉案房屋享有权属);
等。
近年以来,办案数量近百宗,以上仅列部分的案件。本律师认为,案件没有大案小案之分,任何案件都是要案!
作为律师,定当尽最大之力,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